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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添加时间:2008-04-15 原文发表:2008-04-15 人气:5


南京市旅游参观点字画、工艺品销售暂行管理办法

 
 
[关键字词] 字画 工艺品
[文件类别] 地方政府规章
[发布机关] 地方政府和部门
[颁布日期] 1998年7月30日
[实施日期] 1998年7月30日
[效力状态] 失效
[国家地区] 地方

随着党的开放政策发展,国外游客、港澳台同胞来宁观光、访问、探亲的人数不断增加,并有明显继续上升的趋势。南京市各旅游参观点对上述游客的接待服务工作,总的来说是好的,但也存在一些问题。少数旅游参观点将房屋和场地出租给个体经营字画、工艺品,或打着联营、承包、聘用等幌子,变相出租场地,有的甚至为个人提供营业执照,还有的竟然无照经营。这些个人经营者不顾国家的有关规定,通过用送好处费、给高额回扣等不正当手段,串通导游、驾驶员向游客推销低劣字画和工艺品,从中牟取暴利、大量套取外汇并非法倒卖,严重违反国家外汇管理法规。这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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